对全市涉废矿物油企业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情况
作者:adnim 来源: 本站 发表时间:2018-08-19 07:58:09
东环函〔2018〕1285号
各园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涉废矿物油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府办函〔2017〕625号)(下称方案)有关工作安排,我市2017年10月至2018年1月对全市涉废矿物油企业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情况
各镇街共出动5738人次,排查1895家机动车维修企业及润滑油经营企业,要求限期整改709家。8个市直成员单位组成市涉废矿物油专项整治督查组,出动963人次,对一类机动车维修企业和生产加工润滑油企业等107家重点企业开展现场检查,下发107份《现场检查情况反馈表》至各有关镇街,要求各镇街组织查处、落实整改并及时反馈。至2018年3月,我局共对20家涉废矿物油违法企业出具处罚决定书26份(详见附件),处罚金额55.19万元。
二、存在问题
2017年,我省发生包括我市在内多个城市废油渣非法跨省转移至广西倾倒处置事件,引起新闻媒体广泛关注和连续报道,影响恶劣,被环境保护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挂牌督办。事件暴露我市废矿物油管理仍存在较大问题,专项排查发现,
我市仍有大量机动车维修企业法律意识薄弱,对危险废物管理重视不足,未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未建立机动车维修档案和危险废物管理台帐;未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制度;未按有关规范设置废矿物油贮存场所;废矿物油依法转移处理量明显不足。部分矿物油生产加工企业手续不全,个别企业现场检查时停业,但现场存在非法加工废矿物油痕迹。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现对20家违法企业进行通报,请各园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一步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继续加强涉废矿物油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建立交通、环保信息互通、协作配合、齐抓共管机制,督促维修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管理并依法转移处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发展一批危险废物管理规范的维修企业作为典型示范,查处一批擅自倒卖、倾倒危险废物的单位或个人作为警示案例,严厉查处违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遏制危险废物非法处理、倾倒行为,保障环境安全。
东莞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5月1日